柯P拼市長連任沒阻礙? 民進黨中執會通過「柯文哲條款」

臺北市長柯文哲與總統英文。(圖/臺北市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面對2018年九合一選戰,民進黨13日中常會通過「民主進步黨2018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草案,由於其中在非執政縣市(如最具爭議的臺北市)當中,將由選對會協調適當人選,且並未規定必須入黨,因此被視爲通過了「柯文哲條款」。

民進黨中執會13日通過「民主進步黨2018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民主進步黨2018年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草案,將提交9月24日在圓山飯店舉辦的全代會討論。

其中,在「民主進步黨2018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草案方面,民進黨已經執政且屆滿的,如高雄市臺南市方面,將會辦理提名初選,採民意調查的方式產生;據瞭解,目前高雄市由黨內立委趙天麟陳其邁兩人位居一、二名,屆時勢必會是一場激戰,而臺南方面,目前由立委黃偉哲居於領先

至於非民進黨執政縣市,好比臺北市、新北市方面,則決議由選對會來進行整體評估與協調後,提出單一人選。

不過,如果協調後依然無法提出單一適當人選,且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機制共識,將採共識方式產生單一人選;但如果沒有共識,則由選對會向黨主席蔡英文提出單一人選建議,再由主席於中執會中提名。

外界關注的,就是該草案當中,並未提到必須入黨,因此被部分黨內人士認爲,這個動作保留了跟柯文哲合作空間,甚至戲稱根本是「柯文哲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