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兄的反撲? 男捉姦不成反吃官司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彰化縣邱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委託徵信社調查妻子行蹤,並前往苗栗縣「疑似客兄住處抓姦,反遭對方提告妨害自由、侵入住宅罪嫌,苗栗檢方16日依法起訴邱男及徵信社員工等6人。

37歲邱姓男子因懷疑妻子與另一名阮姓男子有姦情,委託徵信社暗中調查,去年4月30日晚間徵信社人員跟監發現邱妻進入阮姓男子位於苗栗縣頭份鎮住處,久未離去,便通報邱男到場捉姦。邱男當晚偕同姊姊姊夫妹妹自彰化連夜北上,與徵信社人員會合後,先前往頭份分局報案,由警方陪同前往阮男住處。

阮姓男子聽見敲門聲起牀開門,邱姓男子等人立即衝進屋內,混亂中阮姓男子還被邱男揮拳毆打成傷,徵信社人員也拿攝影機在屋內狂拍,離去前還帶走垃圾桶衛生紙團、牀單枕頭套物品準備作爲通姦證物

邱妻辯稱當天僅是借宿阮男家裡,但丈夫堅持提告兩人通姦及妨害家庭;阮姓男子也不甘示弱,以對方未經同意進入屋內爲由,對邱男及其家人、徵信社人員提出侵入住宅、傷害、妨害秘密等告訴。

苗栗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以罪證不足認定邱妻與阮姓男子不構成通姦罪,倒是邱姓丈夫等人未經阮男同意擅闖住宅,依侵入住宅罪起訴邱姓男子等6人,另邱男還涉及妨害秘密、義憤傷害等罪嫌,抓姦不成反而吃上官司。

檢方指出,依照最近高院判決見解,若非有足夠證據證明屋內確實有人正在通姦,否則未經屋主同意而闖進屋內抓姦,仍構成侵入住宅罪。因此,實務上要成功抓姦,恐怕有賴其他蒐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