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詐騙二審宣判 北京高院駁回上訴:臺灣主嫌維持原判15年

詐騙犯被帶到大陸受審。(圖/新華網,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肯亞電信詐騙案的44名臺灣嫌犯2016年被送到大陸受審,北京法院2017年12月一審宣判,主嫌張凱閔林金德一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其他人被判14年至1年9個月不等刑罰。此案一審宣判後,非常多人提出上訴,北京市高院審理後於今日進行二審宣判,分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及准予撤回上訴。

根據《京法網事》報導,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於2017年4月將案件依法提起公訴,在12月21日對張凱閔、林金德等85人(其中44名爲臺灣人)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作出一審宣判,其中主嫌張凱閔、林金德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韓剛、張家祥、徐偉倫等83人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個月不等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罰金

一審宣判後,共有66名被告人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駁回張凱閔案等31人、張家祥案等32人的上訴,維持原判。徐偉倫詐騙案中3人提出上訴,後又撤回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準予撤訴。

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28日也在例行記者會上談及此事,他強調,大陸方面將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受到兩岸同胞充分肯定和認同,也得到了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支持,「我們將繼續本着有利於打擊犯罪、有利於維護司法公正、有利於保護被害人權益立場,依法懲治電信詐騙犯罪,絕不容許任何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圖/達志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