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安親班!逼吃餿食、趴地寫字「10大酷刑」虐童7年 負責人下場出爐

▲安親班負責人林漢凌(紅衣),雖於審理中講得坦蕩,面對鏡頭仍十分避諱,北院28日依法判刑。(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北市某連鎖補習班南海分校於2015年,爆出負責人林漢凌喂學生吃發黴蛋糕、酸掉的牛奶、罰半蹲好幾小時,虐童長達7年,不僅業者解除加盟,助理及老師在法院提到男童受虐的過程時更當庭痛哭,並證稱林在校強勢、讓他們不敢張揚,但林漢凌仍否認犯罪,甚至向家屬喊話「我真的很喜歡男童」,北院28日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漢凌3年10月徒刑。

前補習班助理證稱,某次林漢凌盯着男童喝麻辣湯,只見一張小嘴被辣到紅腫,他上前關心,林卻搶着說「他很愛!他喜歡喝」,後來看到廚房有發黴蛋糕、酸掉的牛奶,問廚娘怎不丟掉,對方卻冷回「林漢凌帶來的」,不久又看到林漢凌盯着男童吞下壞掉的食物;提到男童被罰半蹲好幾小時,助理更當庭痛哭,「有時我中午看男童在蹲,下午回來他還在蹲,整個人渾身發抖、狂冒冷汗…」。

▲樑童在安親班7年,身心俱疲。(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某前補習班老師表示,在職時爲了生活,只能屈從林漢凌的指令虐童,期間身心煎熬多次請辭,但林漢凌屢屢挽留,直到2011年她才崩潰離職,並哽咽道,「認罪是希望還原真相,對過去的一切很抱歉」,隨後向家屬鞠躬道歉。

男童母親於審理期間,聽着孩子受虐的過程,頻頻低頭拭淚;父親受訪表示,過了這麼多年,兒子一想到這段,仍然相當激動,更曾懷疑是父母不愛他,才把他送進補習班,一家在醫院幫助下,才逐漸修補關係。

而林漢凌則始終否認犯罪,稱男童就學7年期間「每天快快樂樂」,反控作證的老師及助理挾怨報復,並主張男童傷勢是父親打的,「會當老師的,沒人不愛小孩」,她爲了校譽,絕不允許同仁虐童,於宣判前最後一次開庭時,當場向男童父親喊話,「我真的很喜歡男童,不知你們幹嘛這樣抹黑」;除負責人林漢凌外,北院28日依共同對兒童傷害罪,判劉姓老師6月徒刑,金姓老師因與家屬和解,判6月徒刑、緩刑4年、須服90小時義務勞動,2人皆得易科罰金。

本案當時經檢方2年調查,發現林漢凌等3人虐童有「10大酷刑」:

1. 強將樑童頭部壓入水桶或戲水池。2. 強迫樑童刷地板、廁所等不當勞動。3. 常以半蹲、交互蹲跳等方式體罰。4. 以軍中「桂河大橋」姿勢,要樑童手撐一把椅子、腳撐一把椅子,全身懸空。5. 樑童若在冬天尿牀,便命其脫光以冷水沖洗身體。6. 抓着樑童的手狠狠轉圈狂甩,致其被甩飛撞牆手指骨折。7. 以樑母在醫院工作爲由,告訴全班同學「樑童身上沾滿病菌」,處罰坐在教室外,不準喝水。8. 不準樑童吃午餐與點心,甚至強迫其嚥下發黴食物、麻辣湯。9. 「愛的小手」痛毆樑童頭部及身體。10. 禁止樑童上課時使用桌椅,逼其趴在地上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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