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來聊天/不可託運的危險物品原來有這些!

文、圖/日本航空(JAL)

大家好,我是臺北旅客運送部的Vivian,今天要跟大家分享旅客時常會疑惑的航空運送危險品限制。

危險物種類五花八門,安全又是我們最重視的課題,因此機場地勤人員都必需接受航空運送危險物的安全教育課程,纔可正式爲旅客服務。雖然依據IATA國際航空運輸組織規定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每兩年都必需接受一次危險品教育。但JAL更秉持安全是絕不能妥協的原則,不僅在各機場都有配置教官,並規定所有機場職員每年都必需接受教育,隨時更新最新規定,並通過測驗合格才能繼續在機場工作

現在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我發現最常造成旅客困擾的,便是誤將常見的行動電源放入托運行李中了。其實行動電源就跟手機或相機等電子產品的備用鋰電池一樣,由於內含鋰的成份,在受到擠壓碰撞的時容易產生高溫甚至自燃的現象,因此不可放入托運行李中!其他像是打火機,也是最常造成誤解的物品。爲了防止行李運送途中誤觸起火,規定每位旅客只能隨身攜帶一個外,火焰藍色不易被風吹滅的防風型打火機,則是完全禁止運送的。

各航空公司除了依據IATA制定危險品規定之外,運送物品也需符合飛機出入境國家法令規定。每個國家的法令不盡相同,時有特別嚴格規定的地方,還請旅客諒解配合。因爲所有的努力,都是爲了將我們最重要的旅客安全地送至目的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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