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平交道遮斷杆故障 駕駛報案反遭罰3.4萬

1輛自小客車4日通過礁溪鄉興農路平交道時,因前車停等無法前進,車輛遭平交道遮斷杆擊中。(翻攝照片/李忠一宜蘭傳真)

1輛自小客車4日行經宜蘭縣礁溪鄉興農路平交道時,疑因未保持安全車距,在通過鐵道時前進空間受前車所阻,導致座車遭平交道遮斷杆擊中,但駕駛懷疑是遮斷杆故障、以及保險理賠而報案,鐵路警察經調查後,認爲並無故障,曾男反因在平交道停車,被開罰3.4萬元罰鍰。

4日下午6時許,曾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從東往西方向行經礁溪鄉興農路平交道,由於正逢假日,平交道又緊鄰車輛頻繁往返的中山路,曾男緊跟着前面1輛車要通過平交道時號誌響起,曾男因前車停等,座車只能停在遮斷杆下進退不得。

當時臺鐵427班次、從知本往樹林的自強號正要經過,遮斷杆降下時擊中曾男座車的車頂、車尾,所幸列車通過前,曾男座車隨前車緩緩向前脫離遮斷杆,並未阻礙列車通行。

鐵路警察指出,曾姓男子因車頂與車尾遭遮斷杆擊中,認爲是遮斷杆故障以及保險理賠而報案。由於近日臺鐵大小狀況不斷,警方等單位獲報後慎重其事,立即調閱平交道監視器查看,一查看才曉得並非遮斷杆故障,遮斷杆也並未因此受損。

鐵路警察研判,曾男是屬於在鐵路平交道臨時停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4條第3款,除了3.4萬元罰鍰外,還吊扣駕駛執照1年。

鐵路警察提醒,駕駛民衆看到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降速至時速15公里以下,接近平交道時如前方有車輛,應等待前車駛離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時,才能通過平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