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UNIQLO擺設害3歲兒破相 檢:跑出父母視線跌倒「與業者無關」

▲UNIQLO示意圖。(圖/CFP)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1對父母帶着1對年幼兒子到UNQLO館前店逛街時,3歲的弟弟哥哥嬉鬧時,不慎撞到高20至30公分木製平臺,導致額頭撕裂傷,父母傷心控告UNQLO在臺負責人瀨友和、吳姓女店長涉嫌業務過失傷害,但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這對小兄弟因打鬧奔跑脫離父母視線而跌倒受傷,與業者設置賣場的注意義務無關,處分不起訴。

這對林姓父母是在2018年10月7日接近中午12點時,帶2個兒子到臺北車站前的UNQLO館前店逛街,一家人搭電扶梯抵達3樓時,媽媽因爲要幫孩子挑選衣服,走在前面,孩子們跟着興奮地跑向兒童遊戲區,爸爸則是殿後約3、4步的距離,等爸爸跟上孩子的腳步時,就見3歲的小兒子手摀着額頭。

檢察官認爲幼童靜態賣場奔跑離開父母視線範圍而跌倒,與業者有無防撞保護措施沒有因果關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此時有其他大人叫說:「小孩子受傷了」,走在前面的媽媽聽到後回頭一看,小兒子摀着頭倒在展示架地木製平臺旁,有家長開始你一言我一與「他流血了」,「他撞到陳列模特而木箱邊緣」。

傷心的父母控告UNQLO在臺負責人黑瀨友和和吳姓女店長,在兒童積木區旁,設置了長寬約1.5公尺,高約20至30公分的木製平臺,卻沒在平臺裝設防撞材質,或其他保護措施,也沒張貼警語,害他們的兒子撞上受傷,涉嫌業務過失傷害。

現場剛好是監視器死角無法還原小孩子到底怎麼撞到受傷的,但檢察官調查認爲,業者在該處設置的兒童休憩區,只提供靜態的積木遊戲,沒有動態活動,而該處是提供步行參觀、試穿、結帳的賣場空間小朋友因打鬧奔跑,脫離父母視線範圍而跌倒受傷,這和業者有無提供防撞保護沒有相當因果關係,這對父母的指控,已經超越業者的注意義務範圍,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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