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議員性侵不成反挨告 女揚言爆料

基隆議員張秉鈞表示,林女不願意道歉和解,只能交由法院審理。(陳彩玲攝)

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前年控訴,遭基隆市議員張秉鈞性侵,雙方告上法院,檢方去年10月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林女,張則獲不起訴,但2人不斷隔空喊話,林女要求撤告,張則認爲林不願意道歉和解,只能交由法院審理。

據瞭解,張秉鈞先向林女提告,新北地檢去年10月偵查終結,依加重誹謗罪起訴,目前法院審理中。林女也向張提告妨害性自主,去年5月偵查終結,檢方予張不起訴處分,林女提出再議,高檢署仍駁回聲請。

根據不起訴書指出,2人前年11月相約看電影,張秉鈞藉口載林女住處,她見張神情疲累,邀請至住處休息,林女更稱,張後來違反自己意願,性侵得逞1次。

檢警調查時,張秉鈞坦承發生關係,但辯稱雙方是合意,他指出,林女隔天還準備牙刷牙膏,目送他離開,但因林情緒起伏大,不斷猜忌,開始要求賠償,最後纔會鬧上法院。

林女在接受檢方偵訊時承認,與張發生關係後有交往,後來張提分手,但她已投入感情,希望可以複合,檢方最終依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證據,認爲張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近日風波再起,據媒體報導,林女哭訴自己被性侵、誘騙交往,還要被告妨害名譽,她說,在司法上與議員對抗,很難得到公平對待,要求張撤告,否則將公佈與基隆市民權益有關錄音檔。

對此,張秉鈞說,會與林女分手是因爲個性問題,交往期間絕無不法情節,此外,第一次開庭時,法官曾詢問林女是否願意和解,但她拒絕,也不願道歉,因此,僅能交由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