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鬥毆遭刺傷控警勸架就放人 警方駁吃案:依規定嚴懲

在場兩名員警趕緊將雙方拉開,但其他人仍互相拉扯叫囂。(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員警呼叫支援警力,並請救護人員到場,但高男表示不願就醫,也未發現傷勢。(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民衆媒體控訴,上月5號凌晨,高姓男子邱姓友人等人在信義區KTV離場時,與與人發生衝突、並遭到對方攻擊,導致有一人膀胱被刺破,一人肝臟破裂,但在場的員警僅勸架,就讓對方離開,認爲警方沒有依現行犯逮捕嫌犯,質疑警方吃案。信義分局7日晚間出面說明,表示當時雙方表示欲自行和解,員警與救護人員並未看到有人遭刺傷,全案重新審認釐清案情及雙方當事人身分,將從嚴依妨害秩序及重傷害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員警未依規定回報、未依案情嚴重性積極偵辦,也將依規定嚴懲處分

警方調閱員警身上密錄器店家監視器展開追查,發現上月5日凌晨5時3分許,高姓、邱姓男子等6人到忠孝東路五段的KTV喝酒唱歌,離場時在大廳與李姓男子等3人發生口角衝突,在KTV門口執行守望勤務員警看見高男、邱男李男互相動手拉扯、推擠,立刻主動拉開雙方及制止,並呼叫4名支援警力到場,處理員警在現場詢問高男等人有無受傷,雙方均表示互爲朋友不會追究,欲自行和解。

員警因看到高男臉部紅腫,5時10分主動通知119到場,但高男拒絕送醫,另邱男於現場自行離去。待高男返回新店住處,他的弟弟看到他腹部受傷,遂撥打119送醫治療,當日上午8時12分,119通知新店分局轉報信義分局,指高男遭不明人士持刀刺傷腹部。

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調閱影像,主動聯繫高、邱等2人到案說明,但因2人受傷治療中,無法警局配合調查,警方遂於4月7、9日派員至新店耕莘醫院及臺北馬偕醫院製作警詢筆錄,但2人又在4月12日主動聯繫警方製作撤回傷害告訴筆錄。

警方調查,衝突剛發生時,李男持摺疊刀刺傷高男的腹部,隨後將刀交給友人,衆人因酒喝多了情緒高亢,竟連高男都未發現自己遭刺。警方上午到邱男家中查處,邱也才發現受傷,由警方陪同至馬階醫院就醫,但兩人都沒提出驗傷單,至今傷勢不明。

信義分局表示,現場員警發現糾紛主動處理,立即隔離雙方,並制止打架行爲,現場發現高男臉部疑似紅腫受傷,主動通知119到場救護,雙方當場都表示不提告且不願就醫。但員警未恪遵報告紀律值日副所長報告,及本於專業依案情嚴重性積極偵辦,將依規定嚴懲處分,督察組長及偵查隊長已到各所隊參加勤教,加強員警如何處理聚衆鬥毆案件法紀要求,將會嚴懲暴力,遇案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