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在愛情裡,「我」就是最大的敵人

▲「恐怖情人」的新聞愈來愈多,不是自殘就是傷害對方,歸根究柢,許多人都將「我」放得太大,忘了自己必須爲後果付出多麼慘重的代價。(圖/視覺中國CFP授權提供)

這些日子以來,好像「恐怖情人」愈來愈多了,而且有的是對另一半「恐怖」:動則殺人、放火、潑酸……;有的是對自己「恐怖」:跳樓、自殘、輕生……不一而足。

這些新聞一向都有,不足爲奇,但最近有加多、加密趨勢,更使得人人自危:我身邊這個人會不會就是恐怖情人?我將來會不會碰上恐怖情人?既然「恐怖」的機率這麼大,我們還是放棄「情人」,自己一個人過好了……。

有人大聲疾呼這是我們的情感教育失敗,事實上這種說法真教好氣又好笑。因爲我們的教育何時教過男女相處、交往之道了?哪一本課本里有這種內容?又有幾位老師願意「多管閒事」地來從事兩性教育?

年輕人頻頻發生這種因分手而絕望、由決裂而傷亡的情形,主要在於「自我」觀念太強:這一代的教育講究寬鬆、放任、自由發揮,也就少了許多父母管教師長制約,乃至於社會也一片放任之風──愈來愈常在公共場所看見穿制服的學生互相摟抱、親吻愛撫,完全不以他人爲意,可見有多「自由奔放」。

但在這個只有「我」而沒有別人的意識當中,我愛的我就要、我愛的就是我的,一切以「我」爲優先,對方不可以(或根本不理會)有自己的感情、想法和價值觀,而這種一面倒的「窒息式」擁有,「我」卻以爲這是愛。

但當對方因無法相處而想離異時,那可不得了了!「我」的東西怎麼可以不聽從我、不屬於我?那我不就一無所有了?於是消極的人,就會想把自己給毀了,讓對方負疚、難過一輩子;就算沒有報復之意,但也已沒有活下去的價值了!看不到父母的關愛、同學友誼、社會的溫暖,只看到自己的黑暗,既然「完」了,那就一死了之吧!

然積極者更加可怕:你讓我難受,我也絕不讓你好過;你竟敢不屬於我,那我就毀了你,讓誰都得不到你!這種把「我的佔有」當成愛情唯一標準的人,當無法擁有時不會盡力挽回或設法降級」成朋友相處,抑或就此祝福對方另謀發展,只想傷害你、摧毀你、讓你一無所值,也讓別人無法再擁有你。當然這個時候,那無限放大的自我意識,也將使他忘了自己必須爲後果付出多麼慘重代價。

什麼時候才學會爲對方想一下呢?他(她)也是個完整的「我」,也有自己的情愛與抉擇,也是一個獨立完整不容破壞的人格!懂得尊重,才配擁有。年輕人,別以爲愛情很簡單,還是多學、多問、多磨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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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王裕仁),臺灣大學中文系畢業,現爲自由作家雪霸國家公園解說員。新着《熱愛大自然/草木禽獸性生活》出版中。個人臉書專頁:苦苓(王裕仁)。以上爲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