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命妻獨力持家11年長子罹癌病故 「丈夫也不回家」法院判離

桃園廖姓男子妻子結褵30餘年,但廖男婚後非但不照顧家庭,連長子罹癌病故都漠不關心全家都靠廖妻獨自支撐養家,近10年兩人分居毫無聯繫,廖妻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廖姓男子11年前離家後與家人毫無聯繫,結縭30餘年妻子獨力扶養2個兒子,廖男連長子罹患腦瘤病故都不聞不問,廖妻身心俱疲向桃園地院訴請離婚,地院屢次聯繫廖男出庭說明均未出庭,小兒子作證爸爸長期沒工作也不在家,離家出走後沒再看過爸爸;桃園地院以雙方婚姻無法維持,判準離婚。

桃園地院調查,據廖妻控訴,於1983年與廖男結婚後生了2個兒子,但廖男好賭,工作賺來的錢全部拿去吃喝玩樂,長期沒負擔家用,11年前長子因罹患腦瘤住院,廖男完全沒負擔醫療費與生活費用,長子病痛纏身4年病故,廖男也不聞不問,連出殯也都未到場。

廖妻向地院指稱,廖男於11年前搬出去住後雙方分居至今,顯然是遭他惡意遺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雙方完全沒有和好可能,因此訴請離婚;法院傳喚小兒子出庭作證,他說爸媽感情不好經常吵架,哥哥生病時都是媽媽照顧,印象中幾乎沒有父親照顧過哥哥,家裡大小事都是媽媽在操持,錢不夠用時還會跟孃家拿,爸爸11年前搬出去後就沒再看過他,彼此間都沒有聯絡

桃園地院屢次傳喚廖男出庭說明,但經通知後都未到庭,也沒提出任何書狀聲明陳述院方以廖男婚後未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對於長子病故漠不關心,也沒提供任何醫療、喪葬協助,導致妻子身心俱疲,雙方已經分居10年,彼此形同陌路,廖從未關心、探視,顯然婚姻有難以維持重大事由,判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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