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網購仿冒品猖獗 財部移送80案司法調查

▲▼民衆網路上東西小心,如果進口仿冒商品,甚至可能會吃上官司(圖/pixabay、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民衆在網路上買東西愈來愈普及,但是要注意,是否買到仿冒品財政部關務官員表示,有80案仿冒品移送給檢調,大多是透過快遞包裹進口,將可能會面臨司法調查

關務署表示,近年海關查獲仿冒品發現多數透過快遞貨物方式業者及民衆利用電子商務網購平臺輸入侵害智慧財產物品有大幅增長的趨勢。特別呼籲民衆跨境網購不要購買侵害商標權的仿冒品,與海關共同守護國內業者公平營業環境

關務署臺北關自108年開始不定期執行「空運快遞貨物強化查緝專案計劃」,歷次查緝專案對仿冒品查緝至今也有顯著的成效,分別有2,240件、2,324件、225件、319件、108件以及1,500件,共計6,716件。而今年前5月,臺北關查緝仿冒品共計超過1萬5,000件,其中仿冒進口的品牌以adidas爲4,994件爲最多;威而鋼(VIAGRA)居次,爲3960件;Abercrombie & Fitch以及 Hollister共計2,200件;Jo Malone爲1,686件;CHANEL則有1547件;CASIO G-SHOCK則也有825件。

財政部表示,海關查緝到仿冒品,都會請民衆或者是進口者提出發票證明,或者是請權利人來鑑定,並且提出鑑定報告,並且依具較有「證據力」,像是權利人提出鑑定報告確認是仿冒品等,纔會移送司法調查,但也有不少權利人若認爲仿冒數量不大,進而放棄權利或沒有開立鑑定報告,屆時海關即使知道是仿冒品,也會放行。

不過,財政部強調,民衆千萬不要抱着僥倖的心態,輕易在網路上購買仿冒品,財政部官員表示,隨着智慧財產權意識提高,國際廠牌或上述常被仿冒的品牌,只要有類似案件都會來鑑定,屆時民衆就很容易被移送司法調查。

依據商標法第97條,明知爲仿冒品而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的罰金,所以國人在網購的時候,要慎選購買管道、購買正品才能夠購物愉快、開心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