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業轉換怎麼修 勞動部:2周內邀相關團體開會

移工團體今天赴勞動部陳情。(林良齊攝)

據統計,今年1至3月移工「洗工」(跨業轉換)人數大增、人數達逾1000人,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昨天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擬修正移工轉換準則,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專委胡欣野表示,將在2周內邀請移工團體、僱主團體及地方政府討論「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僱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的修正。

現行法規規範,如果移工要轉換僱主時,除非有不法侵害、三方合意等,否則不得跨業轉換,轉換期間最爲60天、必要時可再延長60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科長黃偉誠說,家庭看護工主要工作爲照護失能者入國簽訂契約早知其要從事的工作,除非有特定事由才能轉換;近年因爲疫情導致移工入國變少,部分看護工用怠工方式,爲衡平照顧權益研擬修正轉則,讓同一業別優先承接,在優先期間未轉出後才能跨業轉換;如怠工查證屬實移工不得轉換僱主,並將廢止其聘僱許可

胡欣野說,擬在2周內邀集相關團體召開會議討論此事,後續也研擬修正轉換準則,讓同類型的移工優先在同類型的僱主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