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輸入保育類黃頭陸龜 違者最重可關5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發生一起保育動物違法進口案,遭到關務臺北竹圍分關,在遠雄快遞專區內查扣,包括活體保育類黃頭陸龜3只,以及一般類活體黑腹花背箱龜1只。關務署依法扣押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竹圍分關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如有違反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該物又爲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簡稱CITES)所規範,輸出入需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覈准,以及輸出國政府CITES證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輸入許可證,呼籲民衆進口野生動物類貨物查明是否涉及保育類及CITES之規範,以免觸法

據瞭解,黃頭陸龜主要產地印度尼泊爾孟加拉緬甸印度支那馬來西亞半島以及中國大陸廣西,屬CITES公告保育類第二級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