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來拿獎金!提供行車影像助釐清車禍 北市獎勵1000元

▲爲鼓勵民衆提供行車紀錄影像,北市府將提供千元獎金懸賞。(圖/記者張曼蘋翻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爲鼓勵民衆提供行車紀錄影像,協助釐清車禍肇事責任、提升行車事故鑑定品質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特別訂定提供車輛行車事故影像獎勵金核發要點,自107年1月1日起,民衆提供行車紀錄影像有助於鑑定委員會研判肇事原因,將發給獎勵金新臺幣1000元。

臺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交通會報上表示,目前沒有強制規定民衆必須裝設行車紀錄器,導致車禍案件常因影像證據不足造成鑑定困難,要鼓勵民衆「當一個雞婆的影像提供者」,並指示交通局研擬獎勵法,鼓勵民衆裝設行車紀錄器,提共肇事影像協助鑑定。

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醒,民衆提供之的車紀錄影像,應爲其所有車輛裝設或其行車時配戴的行車紀錄器拍攝的影像,經由網路下載或他人提供之影像將不予獎勵。另外,民衆在提供影像前,請先檢視影像內容是否能顯示或辨識行車事故發生之瞬間動態,再至裁決所網頁上傳相關影片,如經審覈通過,裁決所會通知領取獎勵金。

依行車事故鑑定實務經驗,有行車紀錄影像之案件約佔3成多,且大多來自汽車之行車紀錄影像,來自機車之行車紀錄影像甚少,惟機車事故又佔行車事故之大宗,所以裁決所特別呼籲機車騎士,爲避免發生事故後欠缺相關證據,建請裝設行車影像紀錄器,以保障自身權益

根據過去規定,「臺北市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案件獎勵金核發要點」僅鼓勵民衆在有傷亡的車禍案件中,提供影像協助警方找到肇逃者,檢舉獎金分別爲死亡車禍爲1萬元、重傷6千元、輕傷3千元,但無鼓勵提供肇事過程現場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