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公路「超跑條款」 逾2千萬跑車明年拖吊費2萬

超跑條款明年起將在快速公路實施。(本報資料照/高公局提供)

繼高公局在國道上祭出「超跑條款」後,公路總局今日也跟進,宣佈自明年元旦起上路。未來車輛在快速公路拋錨,將依底盤高度分及新車價值級距,向車主收取拖吊費從1500元至2萬元不等。

由於低底盤或昂貴車輛在快速公路上發生故障事故時,因車輛特殊性,執行拖救時需採用特殊輔助機具作業時間較久,若造成車輛損傷,也可能會產生賠償爭議,因此比照高公局修訂特殊車輛的拖救費率,將從明年元旦起實施。

公路總局表示,修訂的小型車拖救費率表,依底盤高度分4級距以及新車價值分5級距訂定拖救基本費率,費率爲1500元至2萬元不等。

根據公路總局公佈的小型車拖救費率表,依底盤高度以10公分、12公分、15公分爲界分4級距,另外,新車價值以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爲界分5級距。

例如車輛價錢小於200萬元,底盤高度在15公分以上會收取1500元拖吊費;車價在2000萬元以上,底盤高度小於10公分會收取2萬元拖吊費。

另外,快速公路拖救車從2021年元旦起,將由原先18家拖救車業者增加至38家提供拖救服務工作,服務能量將大幅提升,用路人在快速公路若需拖救服務,請撥打110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由各縣市轄管警察局協助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