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318太陽花學運攻佔立法院 黃國昌等22人二審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4年前的太陽學運佔領立法院議場長達24天,檢方事後起訴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爲廷共22人,臺北地院一審判決22人無罪,高院今天上午10時二審宣判,仍判決22人無罪。

▲太陽花學運318佔領立法院案二審無罪記者會。(圖/記者吳銘峰攝,下同)

2014年3月因反對黑箱服貿協議而生的318太陽花學運,反服貿在立法院外聚集,18日晚間羣衆發動突襲,由林飛帆、陳爲廷等人,率領羣衆衝進立法院議場內,佔領議場24天。檢方事後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起訴陳爲廷、林飛帆 、黃國昌等22人。

臺北地院2016年開庭審理本案,除了傳喚林飛帆、陳爲廷、黃國昌等9名主要被告外,法官現場勘驗約100分鐘的錄影帶,以釐清當晚攻進立法院的各種動作言論,是否涉有犯罪嫌疑;最後,北院以符合「公民不服從」等阻卻違法事由,宣判22人全部無罪。

檢方提出上訴,高等法院13日上午10時二審宣判,認爲此案源於立委議事程序瑕疵,才導致佔領立法院的抗議事件過程中雖有與員警發生推擠衝撞,但抗議者並沒有手持器械攻擊,黃國昌等人無犯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