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3同婚草案全逕付二讀 柯建銘:524前一定通過

▲2016同志大遊行。(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政院版「同婚專法草案今年2月21日通過行政院會後,3月5日在立法院會逕付二讀。除了行政院版本外,立法院也有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出的版本,也分別在3月15日和5月3日逕付二讀。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表示,所有案子都會「平行」處理,「524前一定要通過,這是沒辦法迴避的」。

臺灣社會對於同性婚姻議題分歧仍大,大法官於2017年5月24日公佈釋字第748號解釋,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平等權已屬違憲,因此立法機關必須在2年之內,也就是必須在今年5月24日完成相關修法或立法,但是否改《民法》或另立專法由立法機關決定。

眼看2年期限就要過去,行政院會趕緊在今年2月21日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後,戰場移到立法院。民進黨團也在3月5日的立法院會中已將全案送入院會「逕付二讀」。

由於同婚爭議仍大,立委也代替民團提出其他版本。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就代下一代幸福聯盟所提出「 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此案在3月15日逕付二讀。宏達董事長王雪紅設立的「信望愛基金會」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由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代爲提案,獲得17名跨黨派立委連署成案,也順利於5月3日逕付二讀。

柯建銘受訪表示,所有的同婚版本都會「平行」處理,尊重所有人的提案,立法院本來就是這樣,有不同的版本就是一起討論,「524前一定要通過,這是沒辦法迴避的,搞不好大家會看到時程很快,下週搞不好就會開始協商」。

根據行政院草案版本,內容爲讓同志配偶可有合法財產繼承權醫療權、收養血緣子女、同時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相關權利義務;現在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價值也在專法裡獲得相同保障,包括同性伴侶一樣要受到婚姻規範,通姦罪、重婚罪一樣存在。

至於賴士葆代下一代幸福聯盟所提案的內容,創設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保障同性別兩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關係,成立同性家屬關係,以落實其組織家庭權利。

林岱樺的提案版本內容,是綜合行政院版、幸福盟版本內容做修正,名爲「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共有28條條文;主要內容包括,把政院版中的「同性婚姻」用詞改爲「同性結合」,另設置防僞條款」防止假結婚,也建議不開放繼親收養,改採「約定共同監護制」等。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記者林敬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