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北市決定順時中 黃珊珊:依中央4指引公佈疫調足跡

▲臺北市柯文哲召開防疫記者會。(圖/北市府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不公佈疫調足跡,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中央在5月15日有規定足跡公佈標準,由於現在是三級警戒,最近的案例大部分都沒有到訪太多公共場所的足跡。而根據中央標準,公佈疫調有4個原則,必須是公共場所、可能接觸到不特定對象、停留時間超過15分鐘以上、有防疫需求需要做提醒的。此外,中央也規範,必須是開列案號的案例纔可以公佈。

臺北市政府30日下午3時30分召開防疫記者會。針對足跡公佈原則,黃珊珊指出,中央5月15日有規定,公佈疫調標準有4個,第一是公共場域,第二是可能接觸到不特定對象,第三是停留時間超過15分鐘,第四是有防疫需求需要提醒。

黃珊珊公佈一例大安區耳鼻喉科醫師確診案,爲案14797,他於6月14日接種疫苗,6月16日出現發燒症狀,6月23日就醫採檢確診;這段時間北市有請教中央,臺北區管防疫醫師認爲,耳鼻喉科醫師看診時有做防護,病人也有,這200人不用居家隔離,只要自主健康管理

不過,黃珊珊說,這位醫師還有100多位病患沒有快篩,希望能儘速跟他們聯繫,出來快篩。

後續在媒體提問時,黃珊珊也補充,公佈疫調的規範是中央規定,最重要是有防疫需求才須公佈,「如果有地方是特定地點,如住家公司,這都不需要公佈」,標準都是按照中央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