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電玩收賄案判16年定讞 高雄2線3警官發監日跳愛河

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警消4日中午接獲報案,在愛河有人落水輕生,沒想到警消到場發現,這名落水民衆竟然是遭前三民二分局長李世昌揭發是電玩收賄案共犯的2線3星前警務林振宏,根據瞭解,他突然跳愛河的原因,疑似和遭判依貪污罪判16年徒刑定讞有關,判決結果出爐後,他疑似感到不滿,深感自己「受了冤屈」,一直沒辦法釋懷,竟然在2點要到雄檢報到前,含冤跳愛河,幸好路人發現及時報案,他人被救起意識尚清醒,送醫治療中。

▲2線3星員警被咬出是電玩收賄案共犯,遭判刑16年,他疑似感到冤枉發監前跳愛河輕生。(圖/ 記者黃子倩翻攝)

根據瞭解,林振宏其實被判刑之後,一直沒有辦法釋懷,曾用通訊軟體傳了800字的長文,表達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以死明志」、「冤 冤 冤,何時有清廉正義法官還我清白」。只是大家都沒想到,他中午12點到鼓山區鄧麗君紀念館前方、河西路邊時,竟會突然跳入愛河。

▲2線3星員警被咬出是電玩收賄案共犯,遭判刑16年,他疑似感到冤枉發監前跳愛河輕生。(圖/ 記者黃子倩翻攝)

路人發現他的時候,他抓着河面上漂浮物,在河面上載浮載沉,幸好消防隊到場時,他人意識清醒目前已經被送醫。回顧這起事件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前局長李世昌遭控,在2015年10月間,前後收受30多家電玩業者賄賂1144萬元,遭判刑6年4月定讞,已入監執行。但他疑似不願自己被關,審理期間咬出前部屬、2線3星的中階警官林振宏共同收賄、均分賄賂!檢方因此對林男追加起訴,一二審均重判他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林振宏上訴定讞。

▲2線3星員警被咬出是電玩收賄案共犯,遭判刑16年,他疑似感到冤枉發監前跳愛河輕生。(圖/ 記者黃子倩翻攝)針對李世昌涉案的部分,最高法院去年2月認定他收賄21次,總計572萬,最後判刑6年,褫奪公權2年定讞,但李世昌入監後,林振宏始終否認涉案,還一度辯稱「李世昌自己收錢,怎會再給我?這些都有通聯記錄,但他爲保護給小三的錢,才故意誣陷說是給我。」,不過他的說法一、二審皆不被採信,一二審都重判他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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