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分屍渣男危害社會甚鉅 11:30收押不禁見

臺北地方法院認爲陳柏謙有逃亡、滅證之虞,裁定收押但不禁見。(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華山藝文特區殺人分屍命案,37歲凶嫌陳伯謙在晚間11點30分,遭到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收押但不禁見。法官認爲,陳男犯行危害社會秩序甚鉅,殺人罪行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犯案後有逃亡之虞,加上犯案後將屍塊丟棄深山,並清洗犯案用兇刀、塑膠牀墊等,足認有湮滅證據之虞,因此裁定羈押但不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