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黃世銘涉泄密 北檢提起公訴

監聽立院14次,認定黃世銘等3人疏失。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泄密等案,今天(11月1日)偵查終結,檢方認爲黃世銘在9月5日司法關說案簽結前,兩度向馬英九總統報告,涉及偵辦中案件不得公開的原則,因此依泄密及通保法提起公訴。

北檢指出,黃世銘被控涉及刑法之泄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7條等部分,提起公訴,黃世銘涉犯其餘部分,因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另外,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被控泄密、違法監聽及僞造文書等部分,因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全案緣由特偵組偵辦高院法官陳榮和貪瀆案,在監聽作業中意外得知立法委員柯建銘全民電通背信案涉及司法關說,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嫌向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案情,高檢署檢察長林秀濤在上訴截止日前未再提上訴,以至全案無罪定讞。特偵組偵辦此案,在9月5日簽結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兩度向馬總統報告,以至曾勇夫丟了烏紗帽,特偵組將陳守煌送請人事評鑑。

由於案件尚屬偵查中狀態,黃世銘卻向總統打報告,黃及特偵組長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被控涉及泄密,臺北地檢署着手偵辦,10月3日傳喚馬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作證,另以被告身分傳喚黃世銘,4人訊後請回。

馬總統及總統府均表示,黃世銘在8月31日晚間9時30分抵達官邸,報告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涉嫌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案,直到10時10分離開,期間沒有第三人在場;總統當天晚間10時30分召集江宜樺及羅智強進官邸商討。

黃世銘則說,認定司法關說案,沒有刑事犯罪,僅行政不法,他在8月31日晚間赴官邸向總統報告,隔天9月1日總統要求他再去官邸報告細節,並非他主動找總統。

北檢表示,近日受理民衆告發黃世銘涉向總統泄密等相關案件已逾20件,均指控全案在9月5日簽結,黃世銘卻在8月31日就夜奔總統官邸密告這起關說案,涉嫌泄密及通保法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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