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考量5爭議!政院拍板廢印花稅 蘇貞昌:地方稅收短少由中央補足

政院蘇貞昌。(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蔣婕妤臺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12日審查通過「印花稅法廢止案」。財政部新聞稿指出,爲消除印花稅課徵產生5大實務爭議,並減少對納稅義務人交易過程干擾,財政部擬具「印花稅法廢止說明」陳報行政院審查,於12日第3668次院會決議通過。行政院長蘇貞昌強調,地方稅收減少部分,中央將會全額補足。

財政部說明,我國現行對「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與「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4種憑證課徵印花稅,印花稅之課徵衍生5點問題,應該對此檢討。

其一是外界對同一交易行爲須核課印花稅及營業稅稅目,時有重複課稅疑慮;其二爲徵納雙方對於是否構成課稅憑證及究屬何類課稅憑證,時有爭議;第三是印花稅採貼花彙總申報完稅方式不易控管,易生逃漏;第四爲主張合約於國外簽訂以規避稅負;最後第五點是印花稅稅源可跨縣市流動,造成地方政府間爭稅情形

財政部提到,廢止印花稅可消除納稅義務人交易過程之干擾並降低交易成本,對於促進經濟成長有正面助益,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規定,擬予廢止,讓全民受惠。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印花稅法廢止案業經行政院今日院會通過,行政院將核轉立法院審議,日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盼早日完成廢止程序。鑑於印花稅屬百分百直轄市及縣(市)收入,若經立法院審議廢止印花稅法,未及納編預算之年度先由行政院主計總處衡酌中央政府財源,統籌規劃補足各地方政府減少之稅收;嗣後年度則由財政部編列預算作爲替代財源,未來納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通盤處理。

蘇貞昌表示,印花稅是百年老稅、特定時空背景下的產物。印花稅法從民國23年實施至今,時空環境早已大大改變,隨着稅制成熟,政府要掌握經濟活動的機制,已相當完善,而我國印花稅佔總體稅收的比重也逐年下降(103至107年度平均每年印花稅稅收112億元),僅佔全國稅收實徵淨額的0.5%,在歲入重要性也已不若過往。

蘇貞昌提到,印花稅的查覈程序繁瑣,不僅民衆困擾、行政部門稽徵成本也高,且有重複課稅之嫌,一直是民怨官怨之所在。日前工商協進會到行政院座談林伯豐理事長特別提出取消印花稅的訴求,讓臺灣的經濟發展更有效率,「我當場裁示,請財政部『朝取消的方向研議』,這不是因爲說話的人是大老闆,而是我知道印花稅的廢除,不只對企業經營、經濟活動有幫助,對於國人也多有受惠。」

蘇貞昌說明,印花稅存廢的討論不只行政部門曾經三度建議改善或廢除,立法部門也一樣曾三度提案廢止印花稅,「廢止印花稅法」的提案,有超過1百人次的跨黨派立委連署,案由中都載明:課徵印花稅「不僅繁瑣擾民且對政府稅收毫無助益,有違簡政便民」、「稅制明顯老舊不合時宜、有重複課稅之嫌,應與時俱進、消除民怨」。可見這是不分藍綠,不論誰執政,朝野都共同支持簡政便民的進步做法。

蘇貞昌強調,印花稅是地方稅,要廢除最緊張的就是6都首長蘇揆掛保證,「印花稅如果立法院通過廢止後,將由中央專案全額補足地方所減少的稅收,未來也會納入財政收支劃分法通盤處理。因此,各縣市不會有實質稅損,更沒有所謂『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問題。」

蘇貞昌進一步提到,近年中央對地方整體財源挹注情形,也較過去多有提升,已從105年的4,962億元,增加到109年編列5,378億元,足足成長400多億元。他呼籲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持續與各縣市首長及社會各界溝通,爭取支持,早日完成廢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