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南韓法院批准逮捕令!拘捕前總統李明博

李明博涉及多項罪名指控,包括收賄、逃稅、貪污和背信等。(圖/路透社)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南韓檢方日前向法院指控前總統李明博涉嫌收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及逃漏稅等12項罪名,申請逮捕令。目前根據韓聯社最新消息,法院22日書面審議後,已批准逮捕令,檢警可以即刻將李明博逮捕到案。

檢方指控,李明博收賄110億韓元(約新臺幣3億元),還秘密籌集339億韓(約新臺幣9.2億元)洗錢。但李明博14日遭傳喚時,在長達21小時偵訊過程中對所有指控幾乎全盤否認,僅承認收受10萬美元(約300萬元新臺幣)。

李明博坦承,曾透過青瓦臺室長金喜中,收受前國家情報院長元世勳的10萬美元,同時也承認將兄長李相恩的售地款用於建造私宅主張這只是借款

不過,金喜中先前接受調查時,供稱曾從國家情報院處收取10萬美元,並在李明博訪美前,將這筆錢交給李明博夫人金潤玉助理;李明博承認確有此事,但沒有說明資金用途。金喜中則供述這筆錢是賄賂。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貪遭調查。(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檢方認爲,有鑑於案情重大,加上涉賄金額驚人,且李明博否認大多指控,有串供滅證之嫌,因此向法院提請拘捕。法院22日進行書面審議後,決定批補李明博。

據瞭解,77歲的李明博是南韓憲政史上第四位遭調查的前總統,被指控至少12項罪名,若罪名成立,最高將面臨45年刑期。而他的繼任者朴槿惠,去年才因閨蜜干政案被捕,目前關押中。

由於南韓歷任總統都以流亡、下臺、被槍殺、判死刑及跳崖自殺等悲劇收場,幾無一人安享晚年。原先被封爲「唯一善終」的李明博如今也未能逃脫「青瓦臺魔咒」,恐怕得吃上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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