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彭愛佳籌不出5千萬!林益世被押回北所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想要回家,得先把錢湊齊!臺北地方法院25日裁定他以5千萬元交保。包括妻子彭愛佳在內,林益世的親友們暫時無法籌齊保釋金法官26日凌晨裁定林益世羈押臺北看守所,只要籌到保釋金,隨時可辦理交保。

25日晚間11點45分,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以5千萬交保,同時限制住居出境,每天晚上7點要到臺北市中崙派出所報到。

▲2007年林益世騎着小綿羊,載着當時首度參選總統馬英九沿街拜票。到了2012年,卻因爲籌不出交保金,得繼續羈押在北所。(圖/東森新聞提供)

臺北地方法院 25日對於林益世索賄案進行審理。針對特偵組起訴林益世的4項罪名,林益世答辯,「我完全不認罪。」並一一對每一項起訴他的內容答辯。談到2010年收陳啓祥的6300萬,林益世說,他是因爲接受陳的請託,「喬」中聯爐石問題,因爲陳當下說協調幫忙後會給酬勞,加上他當時準備五都大選,擔心經費不夠,纔會收下6300萬。林益世強調,6300萬是酬勞,不是貪污也沒有對價關係

另外,針對索賄8300萬的部分,林益世跟法官表示,陳啓祥錄音檔案的內容並非全貌,因爲錄音檔約66分鐘,但他跟陳會面長達3、4小時之久,錄音內容有許多自己「膨風」的發言,是在跟友人講話,並非對着陳說,只是剛好被陳錄下。林益世稱他忘記爲何會說「3323」這個數字,但強調自己「絕無索賄」。

關於財產來源不明部分,檢察官拿出在妻子彭愛佳銀行保管箱裡存有上千萬的資料詢問來源。林益世回說他是被關了3個多月後,才被檢察官告知此事。

他說,因爲這是妻子的保管箱,所以也不清楚裡面到底有沒有他的錢,對這保管箱的錢來源並不清楚。對於自己被起訴的事項,林益世幾乎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