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搶瑞興銀行30萬喊「對不起媽」 搶匪遭聲押

林男持刀銀行,今遭檢方聲押。(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48歲林姓男子昨天下午持水果刀劍潭路上瑞豐銀行,得手臺幣30萬元後,從容地騎上偷來機車逃逸。警方今上午在士林捷運站逮到人,並將林男匯出去的27萬攔截。士林地檢署復訊後,今天晚間9時許向法院聲押林男。

士林地檢署表示,經檢察官復訊後,認爲林姓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所涉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且有逃亡及湮滅證據之事實,已向士林法院聲請羈押。

警方調查戶籍設在北投的林姓男子平時與女友住在汐止,2006年曾犯下郵局27萬搶案,當時逃亡18天后,拿12萬元自首,判刑3年8個月,沒想到這次又以同樣手法搶銀行。林嫌20日上午11時從汐止出門後,先到善導寺捷運站偷一輛機車,騎到瑞豐銀行後發現機車沒油,又繼續往前騎偷另一輛機車返回銀行搶劫,得手30萬元後隨將機車及安全帽丟在劍潭捷運站,改搭計程車逃逸。

專案人員過濾監視器找到計程車司機,得知林嫌下車前曾問「「附近有郵局嗎?」,進而鎖定光華商場附近郵局,發現林嫌用無折存款匯27萬還款給友人,透過匯款資料確認林嫌身份,而林隨後拿剩餘3萬到光華商場想買Iphone8,但因爲沒有現貨,就改用1萬2千元買i6,最後搭計程車返回汐止找女友。

林嫌老母親得知警方上門目的,冷靜地說「我來聯絡他,請他出來面對。」林嫌落網後向警方供稱,因爲自己有購物強迫症無法控制,曾擁有3輛汽車、4輛機車以及10幾支手機,也有吃藥控制病情,曾向友人及地下錢莊借錢,債務壓力龐大,再加上犯案當天吃藥恍惚,纔會挺而走險決定搶銀行。

▼林男持刀逼行員交出30萬元。(圖/記者張曼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