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殺警案主嫌寫作文交保?高院判無法防逃發回重裁

▲殺警案主嫌7日經由臺北地院裁定交保,經薛貞國家抗告後決定發回重裁。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信義夜店殺警案7日臺北地院裁定交保,並要求主嫌等13人作文並定時到法院報到防止逃亡,引發死者遺孀強烈不滿,在鏡頭前痛訴並向高院提出抗告。高院在15日晚間作出裁定,認爲北院僅以具保、限制住居、定時報到及撰寫作文等方式無法達成防止被告逃亡及串證之虞,因此撤銷北院交保裁定,發回重裁。

信義區夜店殺警案刑警薛貞國遭聚衆鬥毆致死,臺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60人。而臺北地方法院7日裁定13人可獲交保,其中主嫌曾威豪更是以500萬元交保成功。合議庭要求主嫌等人必須籤屬切結書,遵守包括不能涉足夜店、酒店聲色場所,週六必須到地院報告、不得擅自和其他被告聯絡,如違反條件將撤銷交保裁定,並要求在2月10號前交出20篇作文,遭網友譏諷「寫作文可以交保,真是司法史上奇觀。」

對此,薛貞國家屬提出抗告,而臺灣高等地方在審理過後,認爲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且原審諭知被告撰寫作文等方式,並無法有效或確認被告不會相互勾串、湮滅證據等等,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