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臺開案更三審 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父子獲輕判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及其父趙玉柱被控涉嫌炒做臺開股票內線交易案,臺灣高等法院16日做出更三審宣判,撤消原先6年及8年4月及併科3千萬元罰金判決,改判趙建銘4年、趙玉柱4年8月有期徒刑,併科2千500萬元罰金,高院改判理由則是2人犯罪所得金額未達1億元,且均已繳回再加上犯後態度良好。

▲前總統女婿趙建銘及其父趙玉柱涉嫌炒作臺開案,高院今更三審宣判,改判二人較輕刑度。(圖/資料照)

前總統陳水扁第二任期內,爆發女婿趙建銘和親家趙玉柱涉嫌內線交易炒作「臺開」股票,一時社會輿論譁然,臺北地檢署在經偵查,在2006年7月10日起訴包括總統女婿趙建銘與其家人在內,共有13人名列被告,趙建銘涉嫌內線交易情節重大,不法獲利逾1億元,具體求處8年有期徒刑;總統親家趙玉柱涉嫌內線交易與侵佔,求刑1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

當年底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趙建銘等4人均被判刑,其中趙建銘判刑6年,趙玉柱8年4個月,兩人都併科3千萬罰金;蘇德建遊世一則是判刑4年3個月,遊世一併科6千萬罰金。

隨後,高院二審宣判以其等人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超過1億元,趙建銘判刑7年,趙玉柱9年6個月,兩人都併科3千萬罰金;蘇德建、遊世一則是分別判刑7年6個月與7年2個月,併科3千萬、6千萬罰金。

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但最高院以高等法院對於如何計算內線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額,並沒有說明清楚,因此2度發回高院更審,臺灣高等法院今日更三審宣判,在改採計算方式後認爲,2人犯罪所得金額未達1億元,且均已繳回再加上犯後態度良好,改判趙建銘4年、趙玉柱4年8月有期徒刑,併科2千500萬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