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臺南將軍槍擊命案 法院深夜裁定兇嫌收押禁見、禁通信

▲涉嫌臺南將軍槍擊命案的兇嫌金姓男子警方緝獲,檢察官向臺南地院聲押獲准。(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將軍1死1重傷槍擊命案,兇嫌金姓男子25日晚上7時多在臺南市佳里新生路1家牛肉麪店前,被警方壓制逮捕,警方起獲1把金牛座改槍手槍子彈共6發,全案偵訊後依殺人、槍砲罪嫌送辦後,檢察官26日晚上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法院於深夜11時左右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

臺南地院行政庭長指出,臺南地檢署以涉嫌將軍區殺人案之金姓被告涉犯殺人罪嫌重大,系法定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案,經法院法官訊問後,認依被告之供述證人證述、扣案證物、相驗照片及診斷證明書等事證,可證被告犯殺人既遂、未遂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第12條第4項之持有其他可發射子彈手槍及子彈罪嫌疑重大,其中被告所犯殺人罪系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又被告有多次通緝紀錄,案發後躲藏於工寮以避查緝,所犯復爲殺人、非法持有槍彈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爲有逃亡之虞;又被告就作案槍枝來源之供詞有違常情,且有一被害人受傷醫治中,現未能到案,無法預見證人之供詞如何,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而有羈押必要,非予羈押難以進行追訴,裁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瞭解,臺南市將軍區青鯤鯓漁村2月21日驚傳槍擊命案,53歲屋主姚姓男子與43歲郭女在內時,兇嫌54歲金姓男子搭白牌車到場,金嫌先請白牌車在外面等,獨自進屋內行兇,而後離開搭車離去。姚男頭部胸部等中3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郭女頭、肩、腹中3槍,經送醫緊急開刀昏迷指數2,生命垂危。

據瞭解,死者姚男與郭女疑爲男女朋友關係,郭女在佳里區經營3家檳榔攤,郭女常到姚男位於將軍區鯤鯓裡的住處,而作案兇嫌「大頭輝」金姓男子,是姚男2、30年的老友

金嫌疑因病最近才假釋出獄就醫,日前遇上地方廟宇建醮,金嫌爲了參加活動方便,時常將車停在郭女檳榔攤前方阻擋出入,郭女爲停車與金嫌發生糾紛,並向姚男抱怨,姚男因挺郭女引起金嫌極度不滿,認爲姚男與他是多年老友,怎會不挺他反而挺郭女?疑因此引起金嫌殺機

21日下午3時金嫌搭白牌車到現場,交代司機等他,金嫌獨自下車後走進姚男屋內,怒罵郭女「有錢了不起」,即持手槍朝郭女頭部開槍,當時坐在客廳椅子泡茶的姚男疑力護郭女,也被金嫌開槍擊斃,金嫌逞兇後隨即搭車離去,且疑憤恨難消,逞兇後還到檳榔攤砸店,再逃離。

25日傍晚,佳里分局偵查佐蘇俊棋執行專案勤務時,眼尖發現疑似殺人犯嫌金嫌騎乘1部重機車出現在佳里區下營裡,立即通報攔截圍捕並尾隨犯嫌,由於金嫌身上有槍械,有高度危險性蘇員自後尾隨跟監,經確認目標是金嫌無誤後即伺機逮捕,到晚上7時16分,金嫌騎乘機車到佳里區新生路263號1家牛肉麪店前,金嫌車速減緩,偵查佐蘇俊棋見機不可失,馬上衝上前踹倒金嫌人車,金嫌被突來舉動嚇到,人倒地還沒有回神,就被蘇員壓制逮捕,其他幹員也馬上上前協助壓制,警方從金嫌右褲口袋內,起獲1把金牛座改造手槍(彈匣1個內含5顆子彈)褲袋內起1顆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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