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維冠大樓115人罹難 建商林明輝等5人均判5年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市今年2月6日發生大地震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強震中倒塌,造成115人罹難。對此,臺南地院25日宣判,維冠負責人林明輝建築鄭進貴張魁寶、維冠建設設計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等5人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刑度,均處有期徒刑5年,各併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臺南大地震,永康維冠大樓倒塌115人罹難。(圖/市府提供)

今年2月6日凌晨,高雄美濃區發生規模6.4地震,臺南傳出多起房屋下陷、傾斜甚至倒塌等災情。而當中又以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最爲嚴重,9棟、16層的住商混合大樓應聲倒塌,平躺在永大路上;「ㄇ」字型的大樓向後倒塌,H、I兩棟硬生生壓在A、G兩棟上,單單在此災區,就造成115人死亡,傷者更是不計其數。

對此,臺南地檢署今年4月時,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林明輝、鄭進貴、張魁寶、洪仙汗、鄭東旭等5人。臺南地檢署發佈新聞稿指出,林明輝爲節省成本,未請建築師繪圖,竟指示設計部經理洪仙汗指導員工繪建築草圖

地檢署表示,結構技師鄭東旭製作結構設計書時也設計不當,致耐震力不足;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也未盡審覈責任輕率簽證。

本案經過7個月審理後,臺南地方法院25日下午5時宣判,5名被告一審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刑度,各判決5年有期徒刑,同時各併科罰金最高9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