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按張碩文家門鈴還毆警 李婉鈺遭求刑8月不得緩刑

▲去年11月,李婉鈺在涉嫌毆打員警後招開交保記者會。(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議員李婉鈺去年風波不斷,10月時先是因酒後情緒失控烤肉民衆發生口角;11月更在前立委張碩文的住家猛按門鈴,遭到住戶抱怨太吵報警處理,李卻出拳毆傷員警,被依妨害公務依法送辦;臺北地檢署15日根據監視器畫面證據認定,檢方認爲證據明確,李卻不認罪,依涉妨害公務及強制罪求刑8月、不得緩刑。

李婉鈺去年11月深夜先是到北市大安正義國宅找前立委張碩文,疑似酒後情緒失控,狂按張家20分鐘門鈴,被住戶檢舉報警,還與到場員警發生肢體衝突,最後被上銬帶回偵辦,當時檢察官諭令以5萬元交保。

▲去年11月,李婉鈺在涉嫌毆打員警後招開交保記者會,表示自己被到場員警踹了一腳。(圖/記者黃克翔攝)

「根本是穿着制服的流氓」,李婉鈺當時召開記者會說明,與鄰長爭執時兩名員警就上來,把她跟該名女子分開,過程中發生拉扯,並稱身高較矮的員警還擡腳踹她,她因爲情緒激動,「就直接過去給他一拳」,造成員警臉部嘴脣挫傷。

當時大安分局表示,包括現場同仁、正副所長都聞到李婉鈺身上有濃厚的酒味,甚至在早上移送北檢時都還聞到,但李依舊否認喝酒。

面對打人風波,李婉鈺事後PO文,「我爲沉不住氣的個性、再次造成社會資源浪費,以及那夜受到打擾的人,表達誠摯道歉。」重申打人就是不對,還說明「不可能無故與警察對立衝突」。

檢察官透過張家門口監視器、鄰居手機以及員警密錄器等畫面證據,判斷全程僅李婉鈺出拳毆打警方,員警並未動作,再加上狂按張家門鈴、要求開門騷擾張家人等行爲,將李依妨害公務、強制罪起訴,求刑8月且不得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