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接40名男客!15歲正妹1次4000爽賺…嫖客被告卻無罪!

小美透過交友軟體尋找援交客,圖非當事人。(圖/翻攝pakutaso網站,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透過交友APP認識15歲少女小美(化名),並以4000元爲代價發生性關係,事後被對方家人發現有異,讓案情曝光橋頭地方法院認爲,小美在程式內設定自己爲18歲,且外表成熟難以分辨,判陳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5年9月透過手機交友軟體「遇見」化名「阿杰」搭上暱稱「蟹老闆」的小美,並口頭約定4000元爲代價進行性交易,並在同年9月27日開車帶對方到高雄某汽車旅館嘿咻。事後,小美的家人發現女兒的行爲有異,逼問之下才得知對方竟和他人援交,氣得報警,才讓案情曝光。

▲小美打扮成熟,外表難以辨識年齡,圖非當事人。

陳男辯稱,他看交友軟體上的對方的個人資料標明小美的年齡是18歲,因此纔沒有懷疑,加上見到本人後發現對方外表成熟,才更加確定不是未成年。

法官表示,該交友軟體可設定的最低年齡爲16歲,且小美自知未滿18歲卻依然設定成年;另外,小美身高162公分體重43公斤,且當天身着成熟連身裙及高跟鞋,外表難辨年齡,因此判陳無罪。

據《自由時報》報導,小美在庭上表示,她這段時間已接40多名客人,最高紀錄是一天接10人,最少的話一天也有5、6名;另外,當男客詢問年齡時,她都統一說「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