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男放火燒死6人稱非故意 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

湯景華2016年縱火,害死翁祥智家中6條人命。(中時資料楊兆元攝)

新北市男子湯景華前年到翁姓男子家騎樓縱火害死6命,歷審將他判死,案經上訴後,他透過律師否認殺人並辯稱不是故意的,最高法院20日上午提訊湯男進行生死辯,決定最後將他判生或判死。

2014年湯男到新北市三重餐廳用餐,和在店內用餐的翁男發生爭執,他對翁等人提出傷害等告訴,但法院判決翁等人無罪確定,引發湯男不滿,前年3月間,湯到翁住處樓下,以在機車上點火後離開,大火造成翁的父母親人共6人被燒死,一、二審都將他判死。

最高法院1年未進行生死辯,此次承審法官洪於智合議庭決定開庭公開審理,洪於智擔任高院審判長時,曾將八里雙屍命案審判長,將兇手謝依涵判死;湯男由李念祖律師等人任辯護人檢方則由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陳時提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