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野人妻劈4男 2名小王挺人夫 做證嘿咻50次還裸泡溫泉

狂野人妻劈4男,2名小王做證挺人夫。(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桃園一名人妻,被丈夫指控跟4名男子發生性關係,其中2名小王都簽下和解書,表示人妻騙他們是單身,纔在不知情情況侵害人夫配偶權。人夫向爬牆妻提告求償350萬元,不過最終法院只判賠27萬元定讞。

據判決書內容,桃園這對夫妻2009年結婚,2018年11月協議離婚。人夫指控,妻子婚姻存續期間,跟4名男子交往、過夜、上摩鐵飯店裸體泡湯,併發生性關係,讓他精神承受極大痛苦,分別就她偷吃4男行爲,求償200萬、50萬、50萬、50萬,總計350萬元精神撫慰金

人夫提供證據顯示,小王A、D都曾簽下和解書,表示在不知人妻已婚狀況下,侵害人夫的配偶權,並願意道歉、賠償。小王A的和解書中提到:「至少有發生50次性關係,大約到2018年10月爲止」、「A坦承侵害人夫的配偶權,並願意道歉、賠償」。

小王D的和解書內容則有:「爲D與人夫配偶於民國107年11月至同年月7日在飯店爲侵害人夫配偶權乙事,D願向人夫道歉並賠償」,並證稱人妻說自己是單身,曾在飯店同宿發生性行爲,也曾一起裸身泡溫泉,覺得被騙還要賠償「心裡有點嘔」,但不對人夫懷恨在心,不會做假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