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嘉縣投資2億元以上大型商業設施 享優惠好康

爲加速招商引資嘉義政府主動出擊,訂定「嘉義縣振興經濟獎勵投資大型商業設施補助自治條例」,19日獲嘉義縣議會支持完成三讀。(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爲加速招商引資,嘉義縣政府主動出擊,訂定「嘉義縣振興經濟獎勵投資大型商業設施補助自治條例」,19日獲嘉義縣議會支持完成三讀,未來只要業者嘉縣投資金額達2億元以上的大型商業設施,將可獲得爲期5年的地價稅50%及房屋稅40%補助優惠

爲促進嘉義縣經濟發展,積極誘導民間投資開發大型商業設施,縣府地方制度法第19條第7款制定「嘉義縣振興經濟獎勵投資大型商業設施補助自治條例」,送縣議會第19屆第13、14次臨時會審議通過。

縣長翁章樑表示,嘉義正邁向產業轉型之路,大埔精密機械園區馬稠產業園區一期已有100家企業進駐,縣府與中央爲迎接臺商迴流的土地需求,加快合作腳步持續推動馬稠後產業園區後期、民雄航太基地中埔鄉公館水上鄉南靖工業區開發,以及鄉親引頸期盼的嘉義科學園區

翁章樑強調,爲吸引大型商業設施企業來「嘉」,縣府進一步透過投資獎勵方式,提高其投資意願,豐沛的產業動能不但能提升地方經濟整體發展與商業、生活機能,更可以提供嘉義子弟工作機會,留住嘉義青年。

經濟發展處長江振瑋指出,高鐵嘉義車站縣治特區周邊交通便利,距離快速道路國道1號、3號不過3至15分鐘車程,非常適合大型商業投資進駐,結合休閒、文化娛樂飲食、展示及資訊綜合型大型商業設施,都是自治條例的補助對象,期望大型商業設施能成爲「領頭羊」,創造園區與周邊生活與商機,滿足高科技產業員工和鄉親消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