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搞到雞飛狗跳 黃珊珊批中央沒做好源頭管理、標示

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發函各地方政府,指「瘦肉精0檢出」與中央法規牴觸須修正。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中央只要做好源頭管理和清楚標示,其實就可以減少民衆與地方政府的疑慮,但中央舍此不爲,推給貿易障礙,要地方政府花費大筆人力物力配合稽查檢驗,到底有何意義?

總統英文日前宣佈將在明年元旦放寬含瘦肉精的美國牛肉豬肉進口標準,面對各縣市以自治條例方式堅持「0檢出」,行政院近來發出公文,指地方自行修法0檢出將牴觸中央法規,要求明年1月1日前檢討修正。

黃珊珊說,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中央政府規定放寬動物用藥容許殘留量,美國、加拿大澳洲菲律賓都有豬肉進口到臺灣,這幾個國家境內也都沒有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做爲動物用藥,換言之,這次中央放寬動物用藥容許殘留量並不限定於美國豬,所以僅標示產地,可能造成消費者誤以爲其他國家的豬肉沒有萊克多巴胺,會產生很大的爭議誤會

前幾天行政院發文給各地方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在明年1月1日以前要修正0檢出的自治條例條文,但是修改法律權限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只能依法行政,如果地方議會不修正內容,會有幾個法律上的爭議:

1.地方自治條例之規定比中央嚴格,是否當然無效?2.地方自治條例通過後尚需報經行政院覈定,未經覈定無法施行,中央可能不予覈定。3.地方自治條例除非經中央機關宣告無效,否則仍爲有效法律。4.如地方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牴觸,僅臺北市議會得提請釋憲案

黃珊珊直言,這件事情已經弄到雞飛狗跳,中央只要做好源頭管理和清楚標示,其實就可以減少民衆與地方政府的疑慮,但中央舍此不爲,推給貿易障礙,要地方政府花費大筆人力、物力配合稽查與檢驗,到底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