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才專法租稅減免 政院拍板由三年延長至五年

政院會今日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放寬工作條件、鬆綁申請永久居留規定優化租稅社會保障權益等,未來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期間,從五年縮短至三年,此外,租稅減免由三年延長至五年。

值得注意的是,國發會原擬鬆綁全球前500大大學畢業生來臺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得免除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限制,不過,卻遭刪除。國發會副主委施克和表示,放寬500大大學畢業生免二年工作經驗規定,透過行政命令就可以處理,後續將再與勞動部討論。

行政院蘇貞昌表示,我國現階段正值國家經濟發展產業轉型關鍵時刻,5+2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人才需求孔亟,爲掌握此一攬才契機,應積極推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作業,強化攬才力道,讓更多國際優秀人才能夠「進得來」、「留得住」。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2018年開始施行,國發會指出,針對高階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臺灣已核發2,447張就業金卡,爲積極加強延攬及留用國際人才,近年依據各界反映及建議,繼續積極推動相關攬才政策並提出此修正草案。

本次修正有三大重點,包括放寬工作條件、鬆綁申請永久居留規定、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權益。在放寬工作條件方面,爲因應雙語國家政策及海外人才回國子女教育需求,放寬教育部覈定招收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得聘僱外國學科教師

在鬆綁申請永久居留規定方面,爲強化留才力道,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期間由五年縮短爲三年。另外,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我國取得碩博士學位者,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的連續居留期間一至二年。

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權益方面,爲提高具跨國經驗技術人才來臺及留臺誘因,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年限由三年延長至五年。此外,爲完備國際優秀人才健保需求,放寬外國特定專業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屬僱主或自營業主,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納入健保免六個月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