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海集團吸6億 董座羈押

藍海集團在2016年以投資泰國高級度假酒店名義謊稱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的4%至6.5%不等的報酬,吸引不特定民衆投資,向投資客吸金超過6億元。(翻攝畫面洪浩軒高雄傳真)

藍海集團在2016年以投資泰國高級度假酒店爲名義,謊稱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的4%至6.5%不等報酬,吸引不特定民衆投資,吸金超過6億元,集團董事長劉威廷被高雄地檢署依涉嫌違反《銀行法》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指出,藍海集團以劉威廷爲首,2016年9月開始,陸續利用網路文宣臺北、高雄等地舉辦說明會;組團到泰國曼谷現場考察或僱用業務銷售方式,推廣「泰國曼谷湄南灣景酒店會所(HVR)投資專案」招攬民衆投資。

雄檢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新北高雄市調處及北機站等單位,22日到雙北8處搜索,發現藍海集團向民衆聲稱,只要投資以每單位100萬泰銖,就可以向泰國藍海公司租賃湄南灣會所一個單位的房屋,再將承租房屋委由泰國當地飯店經營業者代爲管理,投資期間分爲6年期或12年期,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的4%至6.5%不等報酬,謊騙民衆砸下大筆金額投資。

藍海集團甚至聲稱投資者期滿可還本,大批民衆被集團祭出的高獲利吸引投資,但藍海集團卻僅給付投資人第1年利息後,就無力再支付。檢方初步清查發現,自2016年9月間起至2018年10月間,藍海集團向民衆違法吸金總額高達6億餘元,至少有80多人受害。

檢方訊問後,認爲劉威廷涉嫌違反《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非銀行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2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4名集團幹部則被檢方諭令5萬至10萬元交保,另有2人無保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