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強佔議場處罰結果出爐!支付41萬修繕費用

國民黨團兩度攻佔立法院議場杯葛監委人事同意權案,過程造成設施損壞。(本報社資料照片

國民黨團日前兩度攻佔立法院議場,杯葛監委人事同意權案,過程造成設施損壞,由於立法院議場被指定爲「歷史建築」,如爲故意損毀且無法復原,將可處30萬至200萬罰鍰,臺北市文化局、國民黨團及立法院秘書處11日召開會議,瞭解議場破壞情形,最後結果不罰,但國民黨團需支付41萬元修繕費用,並重新審定管理維護計劃,避免再發生。

國民黨立院黨團6月28日爲抗議陳菊被提名擔任監察院長人事案,佔領立法院議場,甚至打破玻璃、在主席臺噴漆等破壞,7月15日更將質詢臺和備詢臺翻倒、剪斷線路,文化局和國民黨團及立法院秘書處在11日召開會議,瞭解議場破壞情形。

臺北市文化局副局長田瑋指出,據瞭解,這次破壞情形較時代力量較嚴重,國民黨團第1次破壞的修繕費用爲20萬3千元、第2次爲21萬,共計41萬元左右,而文化局關心的是國民黨團是否有破壞到歷史建築的本體

田瑋說,立法院秘書處認爲,國民黨團破壞設備後,隨即就能更新換掉,所以不用提報「緊急修復計劃」,不認爲是歷史建築的一部分或附屬設施。

田瑋強調,是否歷史建築的一部分或附屬設施,在這次的評估上很難界定

雖然這次不罰,但爲避免立委利用法律遊走法律邊緣,再次破壞歷史建築,即刻要求重新審定管理維護計劃,文資委員將逐步清點議場的設備,通過以後未來再有破壞的情形,就有管理辦法能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