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蘭州大學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是我國首批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首批建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首批設置文、理科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首批入選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以及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

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部署,繼續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我校2021年將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爲規範做好相關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計劃

我校按教育部覈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數執行,招生總計劃100名。

我校將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及往年錄取情況,確定分省招生計劃,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佈的爲準。

二、報考要求

主要招收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的高中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覈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考生報考前應先確定是否具有報考資格。

報考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各項條件

(一)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四)勤奮好學、成績優良。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擬申請我校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考生,須在2021年4月10日至4月25日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統要求進行網上註冊、報名。

(二)申請材料清單

1.學籍證明和在讀證明:本人連續三年所在縣高中出具的學籍證明和在讀證明。

2.戶籍證明材料:戶口簿全部頁面(含封面),其中必須包含註明農業戶口戶別的頁面、戶主頁面、成員列表頁面、考生本人頁面、父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頁面;近三年發生戶籍信息變更的,必須提供遷出遷入變更證明(須加蓋相關戶籍管理部門鮮章)。

3.學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身份證(正反面)。

4.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完整填寫《蘭州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三)申請材料要求

1.考生應嚴格按照我校規定的報考要求提供相應材料,不得上傳競賽、專利、論文、文章、專著等其他非相關材料。

2.考生及相關單位必須確保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出具的相關證明真實、可靠。

報考者應本着誠信原則如實提交申請材料,有關中學應對考生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覈、嚴格把關

考生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校長簽字確認和學校審覈蓋章,並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學網站班級詳盡公示。

(四)申請材料上傳要求

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掃描或拍照(必須足夠清晰可辨)做成電子版材料,並將電子版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考生的紙質申請材料由個人留存備查,無需郵寄至我校。

四、報名資格審覈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覈並進行公示,中學也須將相關信息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

我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審覈結果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認定並公示入選信息。

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作爲我校進行新生入學資格複查時的備查材料。

五、錄取辦法

(一)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並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安排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高考志願。

(二)考生填報相關專業(類)時,應參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避免因身體條件不適合而影響相關專業錄取或學習。

(三)對於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與我校要求相匹配。

(四)考生高考成績不低於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不劃定本科一批控制線的省份,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劃線標準執行)。

(五)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佈的爲準。

(六)錄取時,按照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投檔,我校根據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爲考生分配專業。

(七)其他錄取政策參照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六、監督制約機制

(一)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有關入選信息和錄取信息均按教育部相關要求進行公示,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接受公衆監督和投訴。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三)有關中學和相關部門要本着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着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爲者,一經查實,均認定爲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並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七、其他事項

(一)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對於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後按學校有關政策給予經濟資助。

(二)我校未委託任何中介組織或個人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有關的工作,不舉辦且不參加任何形式的應試培訓活動。

八、聯繫方式

(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

電話:0931-5196678、0931-8912116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網址:http://zsb.lzu.edu.cn/

E-mail:zsb@lzu.edu.cn

(二)紀檢監察部門

電話:0931-8912159

網址:http://jiwei.lzu.edu.cn/

E-mail:jwjc@lzu.edu.cn

九、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負責解釋。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爲準。

附件:蘭州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來源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