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三不一有」!外勞在臺工作擬延長至15年

勞動部提出「三不一有」支持延長外勞在臺工作年限,從12年延長至15年。(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勞動部今(22)日赴立法院針對就服法第52條條文修正草案口頭報告,外勞來臺工作擬延長至15年。勞動部表示,該草案通過後不會造成外籍勞工變相移民、也不會影響國人就業機會,同時,不會額外增加外勞人數,強調有助穩固勞僱關係降低育才成本,但今日最終仍決議交由黨團協商

勞動部長雄文表示,臺灣的工作人口從明年105年開始將逐年減少18萬人,因此今年初已推動「補充藍領技術人才」案,勞動部的態度是支持漸進式延長外籍勞工在臺的工作年限。且觀察鄰近國家外勞工作年限規定也較爲寬鬆,因此希望能在不影響本勞的工作機會之下,穩固對臺技術有利的外勞。

香港韓國新加坡皆與臺灣相同,皆開放引進外籍勞工作爲補充人力,但香港與韓國都沒有針對外勞設定工作年限的上線,而新加坡外勞工工作年限則爲6年,但外籍勞工來自菲律賓泰國等特定國家,工作年限爲10年,且若外勞具有基礎技術,工作年限可達18年,至於外籍家事勞工則無限制。

根據勞動部統計,外勞工作期間以未滿3年的人數最多,截至今年2月底止約有39.7萬人,其中以印尼最多人。而超過3年的外勞也有10.4萬人,至於現行規定最長12年的部分,11年以上未滿12年的外勞則有874人,其中,以越南最多超過600人。

就業服務法自民國81年公佈施行至今,歷經13次修正,且於86年、91年、96年分別修正不得超過3年、6年、9年,經101年2月再修正不能超過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