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終結腦麻女 法官建請特赦

失靈社福機制,導致人倫悲劇一再重演,近年發生多起父殺腦麻子女事件法官們都感到不忍。圖片爲示意圖人物當事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供/林雅惠傳真)

78歲陳姓老翁照顧重度腦性麻痹、無法行動女兒50年,去年2月不忍女兒因牙痛呻吟不斷,一時激動悶死女兒。陳翁醫院鑑定屬孩子可能有身障疾病而受苦,基於解脫孩童的痛苦而殺人的「慈悲殺孩」情況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他將受「良心監牢」禁錮,且自首犯罪情狀情堪憫恕,合議庭兩度減刑,7日依家暴殺人罪輕判2年6月徒刑,並罕見建請總統特赦陳。

夫妻扛起責任半世紀

判決指出,陳女1970年出生即患先天性重度腦麻,無法言語、自行進食或行動,必須全天照護,連搭車就醫都很困難,且因長期臥牀身軀已扭曲變形。陳翁夫妻認爲是自己的責任,從未想過把女兒送外面相關機構照顧,50年來都由倆老親自照顧,幾乎沒有旅遊社交機會。

去年2月女兒牙痛難忍,吃止痛藥也無效,陳翁焦慮地想帶去醫院拔牙,但大女兒告訴他:妹妹無法控制,一定要全身麻醉,但平常吃太多鎮定劑,可能麻醉不了,且肺炎疫情嚴重,去醫院更危險,陳翁只好作罷。

去年2月29日晚間,陳翁聽到腦麻女兒痛苦呻吟,想到女兒長年爲病所苦,一時情緒崩潰,拿棉被悶住女兒口鼻直到窒息死亡後,自己吞下50多顆安眠藥想同歸於盡,隔天清晨被家人發現,陳送醫救活後,主動向警方說,不忍心看女兒這麼痛苦,就結束她生命

合議庭兩度減刑輕判

案經檢方起訴,家屬北院開庭時證稱,父女倆同住一房,陳翁常抱女兒,有時抱着就一起睡着,感情很好,求法官判他無罪,還說陳翁很辛苦,如果入監服刑,對家人是難以承受的糾結。

合議庭認爲,陳翁未獲社福資源支持,長期累積壓力與精神負擔,出現憂鬱、焦慮等情況,案發時因女兒疼痛無法緩解,加上疫情影響判斷,才萌生「爲她解脫」的想法,符合情堪憫恕、自首要件,輕判2年半徒刑。

合議庭肯定陳翁是個好父親,如此疼愛女兒,卻又親手終結女兒生命,未來歲月將受「良心監牢」禁錮,不適合再受刑罰監禁建議檢察官執行時,要考量陳是不是符合年老無法自理生活等拒絕收監要件,如果不能拒絕收監執行,建議蔡英文總統,參考韓國總統文再寅肺炎疫情期間,第4度發佈赦免的例子,考慮特赦陳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