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吵架摔田裡被索賠 妻嗆「你陪她睡就好了」罰3000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臺南50歲的葉姓婦人不滿郭姓婦人要求丈夫賠償稻穗損失,竟然直接在路邊開罵「髒女人」、「X」等不雅字眼,後來挨告又改口聲稱當時是說「看」,而非髒話,但法官不採信,最後仍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全案仍可上訴。

郭女要求葉女丈夫賠償損壞的稻穗。(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葉女的丈夫2018年11月10日上午8時許因爲與顏姓男子發生肢體衝突,不慎摔進郭女的稻田裡,被當場要求賠償稻穗損失;她見狀氣得直接在路邊用臺語開罵,「錢、錢、女人錢,X,一直要人家錢」、「髒女人」、「你(丈夫)陪她睡就好了,哪還需要錢」等等,結果卻害自己吃上官司。

葉女接受偵訊時辯稱,「我以前顏男有不倫關係,郭女先前則是我老公外遇對象事發當下我看到她和顏男交往,心生憤怒纔會說出不好聽的話」,但當下並沒有罵「X」這個字,而是說「看」。

▲葉女坦承是因爲感情問題纔會和郭女起爭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不過,臺南地院法官檢查雙方爭執過程對話譯文,發現葉女與郭女當時的確有發生口角,且兩人對話的對象就是彼此,爭吵之中葉女也有罵出「X」字,可見後來辯稱是在說「看」這個字,只是臨訟杜撰之詞,不足採信。

法官接着表示,葉女爲高職畢業,依照她的智識經驗,應該知道上述不雅字眼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地位,卻仍爲了感情上不快的事情,以辱罵方式發泄,考量到雙方並未達成和解,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