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欠債送妻回孃家「一等24年」 婆婆禁探視兩子女!她心寒放生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人妻小鳳1996年間被丈夫新北市送回臺東孃家,沒想到一週之後對方突然失聯,跑回去想探視兩名子女也遭婆婆拒絕,一直等到今年1月好不容易纔取得聯絡方式結果依舊被無視,回想過去這24年的等待,她終於心寒決定硬起來,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在本月13日獲准。

▲小鳳被丈夫載回孃家「丟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小鳳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阿興是在1986年10月間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子女(現在皆已成年),原本一家人一起住在新北市,1996年間丈夫以「在外積欠大筆債務」爲由,開車把她載回臺東孃家,兩人相處一週才分別,哪知道這一走丈夫就此失聯,「我後來回到新北市的家,卻遭婆婆拒於門外,也不能探視兩個孩子。」

小鳳無奈表示,後來曾提起訴訟要求阿興履行同居義務,結果還是找不到人,直到今年1月間才經由子女取得聯絡方式,傳訊息過去表明想要離婚,卻遭「已讀不回」,一想到夫妻倆已經分居且長達24年沒有往來,這才終於看開,決定直接訴請離婚。

不過,阿興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依舊選擇無視,沒有出庭,也沒有出示任何書狀聲明。新北地院法官認爲,小鳳與阿興名義上雖然是夫妻,卻有整整24年沒有夫妻之實,雙方自1996年分居至今,各行其事,顯然均已喪失維持婚姻關係意願,最終裁定準許女方的請求,判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