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紓困貸款多增一條件 年收超過50萬者不能申貸

勞工紓困貸款多新增一項條件。(圖/資料照)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勞工紓困貸款即將在15日開放申請,每位勞工最高可申貸10萬元,利率僅1.845%,還款年限爲3年,第一年利息勞動補貼名額限定50萬名,不過,勞動部今(9)日公告的申請條件中卻新增了一項「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

根據勞動部官網資訊顯示,勞工紓困貸款的適用對象爲,年滿20歲的受疫情影響並且有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未參加勞保者可提出工作事實證明,例如工作收入證明等。

不過,原本勞工紓困貸款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申請,但今年特別要注意一點就是,多增加了這一項「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才能提出申請

對此,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謝倩蒨表示,今年紓困貸款會多一項條件的原因爲,今年名額較少只有50萬名,經過行政院與跨部會討論後才決議今年需要多看這項條件,希望可以讓更需要的人申請。

謝倩蒨表示,總所得50萬元是按照主計總處所公佈的108年全國人民薪資中位數49.8萬元下去擬訂,希望可優先給更需要的人申請,未來是否要增加名額或是有其他做法也都將會持續滾動式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