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小三竟傳他猥褻照示威 正宮怒了

人妻發現老公外遇,小三竟傳老公猥褻照給她示威,正宮怒告小三,法官判賠45萬元。(資料照片)

人妻指控老公到中市工作外遇,在卡拉OK工作的小三沈女還對正宮出擊,以Line傳訊息羞辱她、寄老公牀上猥褻照示威,對老公送機車、錢誘騙同居,人妻怒告侵害配偶權求償;沈女抗辯,她不知男已婚,好心收留,得知後兩人爭吵分手,未再有逾矩行爲。但男方作證自承外遇嘿咻,法官判賠45萬元,可上訴。

人妻控訴,她在2011年結婚,婚後自己住在臺南,老公外出到臺中工作,卻長期未歸,她才發現原已與沈女熱戀外遇。小三沈女竟向正宮出擊,不但傳訊息羞辱、還傳老公牀上猥褻照片給她,侵害配偶權,且對她心理造成嚴重傷害,請求精神撫慰金。

沈女抗辯指出,男方是卡拉OK常客,不知他已婚,常訴苦工作不順,她心生同情才收留同居,她在2021年11月底才知他已婚,男方說要離婚,卻一再拖延,她深陷感情泥沼,要求做出選擇,與男方老婆在Line對談起爭執。

沈女強調,她得知男方已婚後,雙方爭吵後即分手,兩人未再發生逾矩行爲。

男方到庭作證指出,他與沈女在2020年12月認識,當天就告知已婚,但跟太太鬧不愉快,可能要離婚了,沈女說不介意,兩人以男女朋友關係交往約1年,期間嘿咻次數至少5次以上。

男方在2021年12月寫一份悔過書,內容提及沈女逼他離婚,他不想離,才善意對老婆隱瞞同居之事。男方在法庭證稱,該悔過書是依自己自由意志所寫。

法官以沈女承認同居,而男方作證兩人以男女朋友關係交往,發生性行爲,而認定兩人已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際,非社會觀感可容忍,導致人妻深受打擊,判沈女賠償精神撫慰金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