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三讀 受僱勞工、家事移工全數納保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護法」,包括所有受僱勞工、家事移工等,皆是強制納保對象預估增加50萬餘名,將有逾1100萬勞工納入保障之中。(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包括所有受僱勞工、家事移工等,皆是強制納保對象,預估增加50萬餘名,將有逾1100萬勞工納入保障之中,如果僱主未幫其加保,並遭遇職災,最重可要求投保單位繳回保險給付最高436萬元,並處以最重10萬元罰鍰,合計可處446萬元。

三讀通過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擴大加保對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推估新增4人以下事業單位33萬受僱勞工、23萬4476名外籍家庭看護工等都將納入保障之中。

此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投保薪資上限提高至7萬2800元,下限提高至基本工資外,並充實各項給付權益,如傷病給付前2個月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100%,之後發給70%,失能年金改按投保薪資比率發給,不按年資計等。

勞動部指出,勞工萬一發生職災,再也不用擔心薪資與投保薪資落差大、兼差打工薪水低,或是剛踏入職場年資短等,都可獲得更適足的保障。對僱主而言,每月支付小額保費,就能讓勞工獲得大的保障外,僱主也可減輕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職災補償責任有助企業穩定經營

此外,未來單獨立法後,將由保費收入編列經費,成立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統籌辦理職災預防及重建工作,藉由預防及重建機制的有效連結及強化,於前端落實預防作爲,減少職災發生,並於勞工發生職災時,透過積極之重建措施,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以建構預防、補償及重建完整職災保障體系

勞動部強調,給勞工一個安心、安穩及安全的職場,向來是勞動部努力的目標,藉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立法,未來在第一線工作的勞工朋友都能享有一個安全、健康的勞動環境,勞動部也將盡速研訂相關子法及措施,讓法案順利上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