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災保險」單獨立法 1002萬名勞工受益

行政院30日院會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草案。(圖/記者賴映秀攝)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30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分流勞工保險及職業災害,且所有勞工都適用,同時提升最高投保薪資,保障勞工受職災後的生活法案通過後將有1002萬名勞工受惠,比現有的勞工投保人數還多出15萬人。

現行《勞工保險法》規範中,僱主僱用勞工人數在4人以下不強制納保勞動部次長郭芳煜指出,新設《職災法上路後,15歲以上勞工「全部參加本保險爲被保險人」,因此即使顧員在4人以下公司機構,也要強制參加職災保險。

《職災法》草案也提高投保薪資至新臺幣5萬7800元,比勞保最高投保薪資4萬3900元還高,郭芳煜表示,勞工職災保障給付增加,萬一不幸有職災事件發生,對僱主有抵充作用,同時保障僱主與勞工權益,是雙贏作法

郭芳煜說,目前規劃職災保險的保險費率爲投保薪資的0.22%到0.3%,依行業有所不同,給付費率則依行業別有所差異,而大部分保費由僱主負擔,年度應收保費提撥10%到15%經費到勞保基金,用於職災重建及預防;最終費率仍須交由立法院審議。

據轉述,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勞動部將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自勞工保險條例抽離單獨立法,並將受僱勞工全面納入保障範圍,適度提高給付水準,同時明定按年提撥保險費的一定比率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業務有助減少職業災害發生,增進勞工健康與生產力,深具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