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媽贈300萬儲蓄險要繳稅10%?這招有解

一名老媽存了近20年約250萬元至300萬元的儲蓄險,近期看到常年失業在家的寶貝兒子,還在爲嘗試考上公家機關而努力,爲免寶貝兒後顧之憂,專心補習看書,有意把該筆儲蓄險贈與兒子,但立即面臨的問題是,要繳10%的贈與稅

如此一來,該筆儲蓄險好不容易存了近20年的利息金,算一算大概都會給了國庫。據瞭解,父母每年可有220萬元的免稅贈與金予直系親屬,若超過即需申報贈與稅,該名老媽當初投保儲蓄險,雖仍係爲寶貝兒作準備,但累計金額一次贈與的儲蓄險若超過上限,仍需申報繳稅。

雖然當初投保時,保險公司業務員一再強調,保險給付是免稅的,但面臨贈與子女而又超過法令規範時,自然又是另回事。因此,爲省下得之不易的儲蓄險利息金,該名寶貝兒請教高人指點後,將把儲蓄險的到期金予大幅降低至220萬以下,而該等之前超額繳交的儲蓄金,則由保險公司退回老媽。

如此這般,老媽的儲蓄險可安心贈與寶貝兒,又不必多繳一大筆贈與稅,一舉兩得。不過,老媽的近20年的儲蓄險,仍被認爲投資理財過於保守。因爲隨着通膨率與日俱增,目前的220萬元,與20年前相比,能應用發揮的空間並不多,在大臺北地區甚至無法買一間小套房

所以,儲蓄險可謂守成有餘,但無法變大,雖有保障,唯一旦面臨意外變數,仍可能捉襟見肘。這與臺股曾是某知名投資專家,其老媽在2、30年前參與臺塑集團旗下南亞塑膠股票的長期投資,多年來累積的身家,早超過億元爲單位財富差距,不可以道里計。

因此,投資績優股好,還是安安穩穩的投保儲蓄險佳,真是要看個人怎麼算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