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鳥派菜鳥教潛水 學員溺斃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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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10多年教學經驗廖姓資深潛水長,4年前因個人身體不適,他指派另2名剛取得國外潛水教練證照菜鳥,在新北市鼻頭臺二線附近海域教導祝姓女子潛水,不料祝女脫隊溺水死亡,最高法院考量廖男賠償死者家屬且坦承犯行,將他判刑9月、緩刑3年定讞。

2002年也曾因教導潛水業務過失遭判刑6月定讞的廖男,2016年7月31日上午指派剛取得證照的2名年輕潛水教練共同帶領學員祝女等人,以學員1個接1個下水之方式、教練前後押隊的方式,帶領學員從事潛水活動

不料,2名菜鳥教練在觀察海中生物時,未能保持夠近的距離,也未及時發現祝姓學員因不明原因脫隊致溺水,等到發現祝女失去蹤影,先後在附近水域搜尋未果報警處理,後來附近水域從事潛水教學的教練發現,祝女平躺在12公尺深的海底休克死亡。

基隆地方法院將3名教練各判刑8月到10月不等徒刑臺灣高等法院考量廖男在二審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面對過錯,且賠償死者家屬100萬元,將他判刑9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再賠償家屬79萬元,另2名資淺教練也獲緩刑2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